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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学存款证明规定

来源:哈鲁教育 2014-10-21

加拿大留学存款证明规定

自费赴加拿大留学人员须有一位经济担保人出具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须说明担保人支付被保人在加拿 大留学期间的一切费用,并且不能限定担保时间和金额。担保人须在担保书上声明,在过去的五年中曾否为别的留学生作过担保,如有,应说明学生的名字及目前情 况。未作过担保,也应申明此事实。除担保书外,须附一份担保人的收入证明,该证明只能是担保人的工资单或税单,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1)居住在加拿大的担保人,使馆只接受加拿大国家税务部签发的T-452税单或担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资表。

(2)居住在美国的担保人,必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W-2工资表正本(或经公证过的副本)并且提供公证过的最近的税单副本。美国移民局的1-134表不能作为赴加留学的经济担保书。

(3)居住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担保人,必须提供个人税单的正本或公证过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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