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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研究生留学哪些大学要申请费?英国研究生留学哪些大学要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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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

    所有专业申请费:£ 50

    2、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

    所有专业申请费:£75,MBA申请费:£ 15

    3、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所有专业网申申请费:£50,纸申申请费:£7

    4、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London)

    所有商科,除Doctoral Programme外,MBA申请费:150美金,其它商科MSc申请费:75美金

    5、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所有硕士专业申请费均为:£50

    Foundation UPCSE £100

    Foundation UPCH £100

    6、华威大学(University of Warwick)

    所有专业申请费:£35

    7、萨里大学(University of Surrey)

    Acting(audition fee)申请费:£35

    8、纽卡斯尔大学(Newcastle University)

    以下专业申请费均为:£25

    MA Media & Journalism

    MA Media & Public Relations

    MA International Multimedia Journalism


  • 剖析英国研究生留学费用剖析英国研究生留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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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科:6750英镑至8200英镑

    理科:6500英镑至9950英镑

    医科:6200英镑至17400英镑

    英国留学攻读这两种研究生学位均需要准备一学年(12个月)的费用,月生活费与本科生相同,大约为每月585英镑至793英镑。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的平均学费为7500至11500英镑。如果在英国著名商校学习,学费可能高达20000英镑。

    根据不同的课程,海外学生学费从8,500英镑到32,000英镑不等。英国大学校长团所做的年度调查显示,学费在过去的十年至少增长了三分之一,有些课程的学费增幅甚至超过二分之一。

    据 政法留学专业统计,只需在教室授课的本科课程相对来说比较便宜,每年的学费在8,500英镑至11,700英镑之间,平均费用为到9,300英镑。这个数 字与去年相比,增长了3个百分点。由于教学设备和仪器成本较高,学生需要在实验室进行试验来完成的课程相对昂贵。据统计,这类课程的学费从9,500英镑 至14,800英镑不等,平均费用达11,500英镑,比去年增长了8%。


  • 最受欢迎英国大学TOP10最受欢迎英国大学TO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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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谢菲尔德大学

    2、巴斯大学

    3、东英格利亚大学

    4、牛津大学/邓迪大学

    6、剑桥大学

    7、埃克塞特大学

    8、杜伦大学

    9、利兹大学

    10、诺丁汉大学


  • 留学申请2015英国研究生留学申请2015英国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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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申请适合自己的学校,建议参考“泰晤士报”的各专业排名,并参考综合排名。至于转专业,一定要弄清楚哪些学校和哪些专业接受转专业,哪些不接受转专业。同时,好的大学也意味着学习压力更大,竞争更多,一定要有心理准备。

    时间

    很多学生误认为在正课开始前4-5个月申请就可以,但如果想申请到好的大学那就来不及了。一般院校会提前一年就开始接受申请,所以申请者在每年9月申请为好。

    专业

    英 国硕士留学有两种课程都是1年制的研究生课程。第一种是授课式的研究生课程,是以授课、讲座、论文等为主,多为实用性的专业。第二种是研究式的研究生课 程,申请难度会比较大一些,因为它以某一研究课题作为主要目标,需要申请人有一定的研究能力、研究方向或研究成果。研究式课程通常是博士前的一年学习,所 以希望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或者硕博连读的学生可以考虑申请,一年后获得Master of Research的学位或Master of Philosophy学位。

    材料

    去英国读硕士要准备独特的申请材料,英国大学看重申请者的自述信、推荐信、简历及成绩单等其他材料。他们希望看到申请者经过精心准备后提交的申请材料能够突出优势,扬长避短。

    语言

    如果学生在英国留学申请时已经有雅思成绩,则需要一并提供。如未考则最好在申请材料上说明何时考试,并在收到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后马上补寄给大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以提前到英国就读大学开设的英语课程,以达到入学要求。

    其他

    仔细阅读大学专业说明及录取要求,充分评估自己的条件,明确申请目标,不要盲目多投申请材料。写作时应清楚明确,不要离题,也不要表现得过分自信。重要的是给学校一个专业、认真的印象。如能获得专业人士的指导,则更有助于申请到理想的大学。


  • GMAT数学考试常识GMAT数学考试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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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法原则和乘法原则:问自己这个事儿完成了没有?如果完成了就是加法原则,没有完成就是乘法原则。

    例子:从北京到上海可以乘飞机(3种方案),轮船(2种方案),或者火车(5种方案),问从北京到上海乘这3种交通工具共几种方案?答:既然任何一个方案都已经到达了上海,这件事儿已经完成了,所以用加法原则:3+2+5=10种。

    例子:从北京到上海有2条路线,从上海到深圳有5条路线,问从北京出发经由上海到深圳会有多少种路线?答:当你到达上海时还没有到达深圳呢,没有完成,那就乘起来,用乘法原则:2×5=10。

    数论

    考试时可以运用歌德巴赫猜想:任何一个大于等于4的偶数都能表达成两个质数和的形式。

    求最大公约数的方法:辗转相除法。

    辗 转相除法就是当你求AB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时你先用大数去被小数除,除完得到一个余数,下一步,你用上一步中那个较小的数去被上一步中的余数除,再得到余 数,GMAT入门再继续重复这个步骤直到你用一个除数被余数除时余数为0,在最后这一步中的除数就是AB的最大公约数。我会用一个图来表示这个步骤的。

    AB两数的最大公约数×AB两数的最小公倍数=A×B

    整除,余数,因子数的概念:

    如何GMAT考试求一个数共有多少个不同的factor(因子)?

    将这个数写成它质因子幂指数相乘的形式,然后将每一个质因子的幂加一,然后彼此相乘,就得到了这个数包括1和它本身在内的所有因子个数:

    任一个自然数n,它的因子个数如果是偶数的话,那么它的因子个数中有一半儿因子小于根号下的n,有一半儿大于根号下的n。

    如果一个自然数m它的因子个数是奇数的话,它就必然是一个完全平方数,GMAT数学且根号下m就是它的一个因子。当你得到m的因子数后,若是a个的话,它所有的因子必然有(a-1)/2个是小于根号下m,有(a-1)/2个大于根号下m。


  • GMAT数学填空注意点GMAT数学填空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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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无需求出精确的数字答案,只要根据已给的数据找到答案。

    2 即使发现数据(1)足以答题,也千万不要仓促地选择A,而应该继续审题,看数据是否也能单独解题。如果数据(2)也能解题,则应选择D。

    3 应试人应当熟悉某些必需的日常生活知识。例如某题提到闰年,我们就应该想到,闰年的二月份只有28天,而且应将这一数据考虑到原题中,不要因为数据(1)和(2)没有提到它而将其忽略了。

    4 涉及到几何图形时,千万不要依赖试卷上给出的图形而得出错误的假设和判断。有时从图形上看似乎并非全是按比例绘制的。


  • 略读GMAT阅读略读GMAT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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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例子、类比和比喻等服务于总结和归纳的部分。对于这部分内容要坚决的略读,其中比较有可能出的也就是in order to题型,问题的答案也在总结和归纳的部分,和例子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只要简单知道例子说的是什么就行了(简单记大写人名或关键名词即可)。

    二、顺接连词后面的部分。比较常见的顺接连词有:in addition,moreover, further, also等等。顺接连词后面的内容基本上和前面的内容相似,作者观点也不会发生变化,所以在读懂前句的前提下,后句可以不读。

    三、冒号后面以及分句内容可以略读。在这些部分,作者的观点也没有变化。有时候在这些内容里还要做一些小小的区分:一般来说,冒号的后半句与前半句完全相同,可以放心的不看;而分句与前面则为并列内容,内容可能与前面不一致。

    四、有明确列举标志的内容可以略读。在对待这部分的内容时,以列举对象为主,对于对象的具体描述可以忽略。(常见的列举标志词有:first, second…)

    五、让步语气。从让步的作用来讲,让步之后必有转折,这样就可以快速读让步的内容,以转折后的内容为主,因为这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作者的态度所在。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让步的地方有可能考一些作者态度题,解这些题目的时候要注意,答案中一定要有让步语气。

    六、单独出现的数字没有意义。

    七、理论分析的内容可以快速阅读。

    八、任何原因都可以快速阅读,因为结论以及作者所持态度才是我们的Focus。

    九、在段落的基础上,各段要重点把握前两句,后面以观察是否有转折为主。在GMAT考试中,开门见山的段落居多(因为文章是被间接过的),所以在很多情况下首句就是主题句,同时在段中有任何看不懂的部分均可参看首句。


  • GMAT语法原则GMAT语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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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定语从句尽量省略原则:which be/that be 形容词/过去分词,which be/that be应尽量省略。

    2. whose/which/that就近指代原则。

    3. There be/enough/instead of(相对于rather than)/due to/because of(相对于because)/despite/if(相对于whether)/maybe出现错原则。

    4. 表“命令/建议/要求”的实意动词 that后面省略should原则(这些实意动词已包含了should的意思,所以省略should)

    5.状语从句尽量省略主语 be动词原则(注意逻辑主语一致),状语从句引导次后接adj/ one/ doing正确,接n/prep短语错。

    6. 宾语从句that保留原则,注意平行结构中“三个that”的平行。

    7. 强语气词(only/only if,情态动词,however/ whatever/ whenever/ wherever)不改变原则。

    8. Have 动作性名次错原则,改为do或者be adv done。

    9. Be to do表将来时错原则。

    10.Having/being出现错原则(having的特例,credit后面用having; being的特例,the chance of being/the distinction of being)

    11.Consider n1 n2/adj 出现正确原则。

    12.Compare/base用被动原则。

    13.Similar to/differ from不位于句首原则。

    14.Continue不用进行时原则。

    15.if/when/because三种关系强加/丢失错原则。


  • GMAT考试中的语法GMAT考试中的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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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从句中,对以下连接词和引导词要保持高度警惕:

    (1)which(或代词it)绝对不可指代前面的整个句子;

    (2)because不可引导名词性从句;

    (3)宾语从句中引导词that一般不能省略;

    (4)if绝不可以引导名词性从句,如要表示“是否”,GMAT考试只能用whether引导;

    (5)对不作为介词宾语的事物作限定性修饰,GMAT语法只用that而不用which。而which仅用于引导对介宾进行修饰的限定性从句和引导非限定性从句。

    这些在GMAT语法题中曾经出现,并且有考生没有注意而出错,大家要留意一下。

    2.在require、demand等表“建议、命令”意义的词之后的that从句,要求用虚拟语气动词,即动词原形,不加should。

    3.绝对不可以单独使用that指代前面的单数或不可数名词,GMAT考试技巧而一般是用that of+n.结构指代或换用其他表达方式。

    4. 绝不可以单独使用this、these来指代前面出现的单数或复数名词,而绝对要通过换用其他人称代词,或重复前面出现的名词或者改变句子结构来避免这样 非正式且模糊的指代。如sth. of this kind, like this /these等模糊表达均要用such+n.(n.即重复this、these所指代的对象)来取代,意为“这些……”。另外,在“such…… that”结构中,such只修饰具体名词,而不修饰抽象名词(如rapidity、severity等)。

    5.在我们通常使用的there be句型中,以下表达必错:

    (1)there could be done sth;

    (2)there be sth. done;

    (3)there being+名词词组

    (4)there was sth.(抽象的表动作的名词),如说there was a transmisscion万万不可。呈般来说,GMAT语法中there be仅用于“某处有某物”,而此物是指一具体名词,如knife,star,wolf等,而非抽象名词conversion, relation等。

    7.当我们需要举例时,一律用such as结构,而不用like。

    8.在GMAT语法考试的改错题中,ETS倾向于用主动语态而非被动语态,当用主动或被动语态的选项在语法和句意上都无错误时,选择用主动语态表达的选项,即“主动优先原则”。

    9.在GMAT考试中,关于being的以下使用必错:

    (1)being+n.(2)being+adj.(3)as being+n./adj./v.-ving.;GMAT语法认为在以上表达中,being完全多余。

    10.当我们对一动宾结构进行替代时,不用do it,一律用do so;

    11. 介词短语:on account of, because of, despite(in spite of ), as a result of之后只跟简单的各词短语。若其后跟的是动名词或名词所有格+动名词短语,或名词短语之后用一复杂的现在分词来修饰时,应改为与其相同意义的连词 because, although等引导的从句形式。

    12.几种简单的表达方式,这些表达方式应对GMAT真题足够了:

    (1)n. that is (are) adj.必然要换为ad.+n.的名词短语结构,如a man who is poor的选项必错,而应选含有a poor man的选项。

    (2)当表示谓语部分,尤其是表示实义动词的含义时,就直接用其动词形式表示,而不要用名词形式或形容词形式,如:be a cause就一定会被cause(动词)替代;be suggestive of一定会被suggest替代。

    (3)一些常见词的替换方式:not any一定会被no替代;that which一定会被what替代;hav ing been done会被done(限定词)所替代。

    13.平行结构的最后一个成立之前必定有一个连词and, or, neither, nor或as well as,否则嘴并列结构必存在问题。如:to do A. do B, do的表达就必死无疑,正确表达应该是to do A, do B, and do C或to do A, to do B, and to do C。

    14. 在平行结构中,对于“不是……而是”的结构, ETS更喜欢用rather than,而很少用inst ead of。实践中,若5个选项中存在这两个词的互换,直接在含rather than的选项中找答案,除非含rather than的结构有语法或逻辑错误,才可考虑instead of。


  • 盘点GMAT数学特性盘点GMAT数学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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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偶性:

    需要注意的两点:1.负数也有奇偶性。 2. 数字0因为能够被2整除,所以是偶数。

    性质:1.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只要相同就是偶)2.偶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只要有偶就是偶)。

    质合性:

    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质数的和。

    大于2的质数都是奇数,数字2是质数中唯一的偶数。

    数字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因子和质因子

    任何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无论是质数还是合数都可以表示质数因子相乘的形式。

    任意一个自然数的因子的个数为质因数分解式中每个质因子的指数加1相乘的积。

    一个完全平方数的因子个数必然为奇数;反之,任何一个自然数若有奇数个因子,这个自然数必为完全平方数。若它有偶数个因子,则此自然数一定不是完全平方数。

    只有2个因子的自然数都是质数。

    若自然数N不是完全平方数,则N的因子中小于根号N的因子占一半,大于根号N的因子也占一半。

    若自然数N是完全平方数,并且根号N也是N的一个因子,那么在N的所有因子中除去根号N之外,小于根号N的因子占余下的一半,大于根号N的因子也占余下的一半。

    如果自然数N有M个因子,M为大于2的质数,那么N必为某一质数的(M-1)次方。这是GMAT数学中较难的一块,考生需要多多学习。

    连续性:

    如果N个连续整数或者连续偶数相加等于零(N为大于1的自然数),则N必为奇数。(注意要把0算上)

    若N个连续奇数相加等于零(N为大于1的自然数),则N必为偶数。

    奇数个连续整数的算术平均值等于这奇数个数中中间那个数的值。

    偶数个连续整数的算术平均值等于这偶数个数中中间两个数的算术平均值。

    前N个大于0的奇数的和为N^2。

    任何两个连续整数中,一定是一奇一偶,它们的乘积必定为偶数。

    任何三个连续整数中,恰好一个数是3的倍数,并且这三个连续整数之积能够被6整除。

    若三个连续的自然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奇数,则这三个自然数的乘积必为8的倍数。

    若三个连续的自然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奇数,则这三个自然数的乘积必为24的倍数。

    数的开方和乘方:

    a^n means the nth power of a.

    自 然数N次幂的尾数循环特征:尾数为2的数的幂的个位数一定以2,4,8,6循环;尾数为3的数的幂的个位数一定以3,9,7,1循环;尾数为4的数的幂的 个位数一定以4,6循环;尾数为7的数的幂的个位数一定以7,9,3,1循环;尾数为8的数的幂的个位数一定以8,4,2,6循环;尾数为9的数的幂的个 位数一定以9,1循环。这一点是GMAT数学真题中经常出现的考试知识,考生务必完全掌握。

    整 除特性:能够被2整除的数其个位一定是偶数;能够被3整除的数是各位数的和能够被3整除;能够被4整除的数是最后两位数能够被4整除;能够被5整除的数的 个位是0或5;能够被8整除的数是最后三位能够被8整除;能够被9整除的数是各位数的和能够被9整除;能够被11整除的数是其奇数位的和减去偶数位的和的 差值可以被11整除;(记住:一个数要想被另一个数整除,该数需含有对方所具有的质数因子。)整除这一块在GMAT考试中最令考生感到麻烦,因为英文理解 错误的话解题思路就会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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